办理条件
1、霍邱县户籍
2、持有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签发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(简称《大陆证》或《台湾通行证》)和六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个人游签注(签注字头为“G”)。
办理材料
1、《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个人旅游申请书》、《个人旅游行程表》申请书应详细如实填写
2、往来台湾通行证扫描件 彩色扫描通行证原件有照片页及签注页(证件有效期必须需为6个月以上);
3、身份证、户口本复印件 正反两面原件彩色扫描(证件有效期必须需为6个月以上);
4、白底2寸彩色相片2张
5、在职人士或无业人士,退休人士,提供资信证明
6、在校学生(只接受大陆地区全日制在读学生申请)【不含在香港或澳门及海外就读的大陆学生】
(1)须提供就读学校的在校证明原件或提供学生证(全页)原件扫描;
20周岁以下须补充资料如下
(2)满18—20岁可自行前往,但须父母同意书,及与父母关系的证明文件(出生证及户口本)。
(3)不满18岁须父母或其中一方陪同才能前往,需提供与父母关系证明文件(出生证及户口本)。【请以上提供相关资料,原件扫描】
7、大陆地区人民紧急联系人资料表
必须由直系亲属担保【满20周岁】,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及全家户口本;并附加相关关系证明。
办理流程
1、自行办理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
2、准备好相关材料
3、向有入台证办理资格的旅行社申请办理
4、办理完成
办理地点
办理时限及费用
办理费用:
参考价:500-800
办理时限:
不超过7个工作日(遇到台湾移民署放假等特殊原因可能有顺延)